一、 公示说明: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国家战略,加快我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不断提高我市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局委托市规划设计院编制了《镇江市区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于2016年12月21日通过镇江市规划局组织的专家论证会,于2017年8月17日提交第67次市规委会审查通过,并于5月17日提交第17次市政府常委会审查通过。《规划》现已按论证、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公示制度》,现将《规划》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材料送至市体育局。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1日—2018年7月21日
公示单位:bet36365首页_bet36365首页登陆入口
联系电话:85023892
联系地址:团山路1-1号体育会展中心体育场C号门
编制单位:镇江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规划简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镇江市市区行政管辖范围,包括京口区、润州区(含高新区)、丹徒区、镇江新区,总面积1088平方公里。重点是中心城区360平方公里范围。
(二)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2030年,近期至2020年。
(三)规划目标和原则
1.规划目标
构建层次分明、布局合理及功能完善的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化服务体系,实现公共体育设施服务均等化;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城乡覆盖率达到100%,形成“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圈”和农村行政村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
2.规划原则
一是资源统筹、均衡发展的原则。以全市现有体育场馆资源为基础,以满足人民群众旺盛的体育健身需求为重要出发点,全市体育场馆设施适当均衡、加强共享、有序建设。
二是优化布局、注重实际原则。体育场馆设施的规划建设要注重实际,实现场馆设施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相匹配,与群众体育基础相融合,与自然山水资源相协调,优化布局,构建具有特色、显现风采的体育场馆设施网络。
三是改旧建新,竞群结合原则。高度注重现有场馆的升级改造,发挥存量优势,同时适度兴建新场馆,以适应现代职业体育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是因地制宜,差别化配置原则。老城更新兼顾公共体育设施提升优化,结合片区改造逐步推进;新建地区按规模化、标准化高标准配置建设。
(四)配建体系
规划确定以“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四级等级体系构建镇江市公共体育设施服务网络,同时兼顾镇级、村级,实现公共体育设施布点城乡全覆盖。
(五)配置标准
综合国家、省、市关于公共体育设施的配置标准,结合镇江市现状发展情况、未来发展需要,确定镇江市区公共体育设施配置基本标准。
市级:54.8-169平方米/千人,总用地面积达到20-30公顷。
区级:262-315平方米/千人,总用地面积达到10-15公顷。
居住区级:200-300平方米/千人,每一处用地面积0.8-1.0公顷,建议与邻里中心合建。
居住小区级:200-300平方米/千人,每一处用地面积0.1-0.3公顷,可结合社区服务中心、绿地等布置。
镇级:每个乡镇设置一个文体活动中心和一个至少能开展5个体育项目的文体活动广场。
村级:每个村设置一个具备体育健身功能的农村文化礼堂和一个至少能开展5个体育项目的文体活动场地。
(六)规划布局
规划期末,规划区内共规划313处公共体育设施,7处大型体育公园,45处居住区级体育公园,23处健身绿道。其中,新增3处区级体育中心、40处居住区级体育中心、111处社区健身设施。
镇级、村级公共体育设施严格按照配置标准,满足要求的现状保留,面积不达标的给予补充。
1.市级
市级公共体育设施2处:保留现状镇江市体育会展中心,规划改造健康路体育场馆,增加全民健身的项目。
2.区级
保留现状镇江新区区级体育中心,在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新建区级体育中心3处,总用地面积约7.23公顷。保证每个区布局一个区级体育中心:
京口区规划在大禹山周边布置区级全民健身中心,并结合大禹山山体特色,打造一个区级大型主题体育公园;
润州区规划在大桥片区建设一处区级中心,结合周边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一起建设,集健身、会展、展销等大型活动于一体,打造功能齐全、内容丰富的新型全民健身中心;
丹徒区规划在谷阳湖以南新建一个区级全民健身中心,场馆与体育公园相结合,利用谷阳湖的天然资源,增加多项水上户外运动。
3.居住区级
居住区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共62处:现状保留22处,约2.99公顷;规划新增40处,总用地面积47.48公顷,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
4.居住小区级
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共245处:现状保留134处,用地面积约25.5公顷;规划新增111处,总用地面积23.07公顷。
5.体育公园
体育公园结合镇江山、水自然资源特色,同时根据自身特点赋予不同的规划定位,实现体育设施的多元化、多种类。
规划保留1个市级体育公园——蛋山体育公园、1个区级体育公园——大港体育公园;新增5个区级体育公园——大禹山体育公园、沙山体育公园、谷阳湖体育公园、高校园区体育公园、金山湖水上体育公园。
另外,本着“临近居住区、环保、绿地宽度符合体育设施布置要求”这三大选址要求,利用居住区级体育中心室外场地、利用沿湖、沿河、沿铁路两侧绿化带规划打造居住区级体育公园45个。
6.健身绿道
实现“骑行看镇江”的规划目标,规划建设城市网络化、健康、特色、安全的健身绿道体系,打造舒适骑行和步行环境,打造沿江、沿湖、沿山网络化绿道系统,规划形成“两区八环多点”的总体结构。规划健身绿道23条,总长度约200公里。
(七)实施建议
1.建议总规修编完成后对本规划进行修订
镇江市城市总体规划即将进行修编,本规划上位规划发生改变,规划期限、规划范围、空间布局均需与城市总规保持一致,建议总规修编完成后对本规划进行修订。
2.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落实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
依据本规划,各类各级公共体育设施在下层次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以确保本规划的实施。各级政府应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建计划,分步实施。
3.保障体育用地及体育设施建设
已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体育设施用地应严格进行控制,原则上不得调整为其它用地。在特殊情况下需对规划体育设施用地进行调整时,须获得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并组织专门论证,通过正常程序申请相应的规划调整。
4.加大体育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
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应纳入政府财政计划,分步实施。应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增加经费投入,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面向社会的公共体育设施和体育经营场所。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应该逐步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确保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
附图:
1、市、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图
2、居住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图
3、居住小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图
4、体育公园布局规划图
5、健身绿道布局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