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体育局(广电体局、文体旅局、文广体局、文体局),镇江新区社发局,镇江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游泳场馆:
为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我市游泳(教员)救生员队伍建设,促进全民健身有序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意见的通知》和《江苏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决定举办游泳(教员)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班。
一、报名条件
1.有志于从事游泳(教员)救生员工作的人员:
2.有较强责任心,热爱游泳救生和教学事业;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55周岁,裸眼视力1.0以上,
矫正视力1.5以上;
4.受过一定游泳训练,并具有200米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8日—5月31日;
2.报名地点:镇江市体育场游泳馆收银台(健康路6号、市体育馆对面),电话:85025988。
3.报名所需材料: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小2寸免冠蓝色背景证件照片2张,电子照片(大小30-60KB之间,格式为jpg,以身份证件编号为文件名);2018年健康证复印件。
三、培训安排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救生员培训班6月4日—6月8日;游泳(教员)培训班6月11日—6月15日。
(二)培训内容
理论部分:初级:职业道德;安全预防;救生游泳基本技术;现场赴救技术;现场急救技术等。
技能部分:初级: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潜泳20米(水下蹬壁出发);赴救技术、陆上解脱技术、心肺复苏技术。
(三)培训费用
初训游泳救生员:500元(含教材费40元、工本费30元、培训费260元、鉴定考试费170元)。
初训游泳教员:600元(含教材费50元、工本费30元、培训费350元、鉴定考试费170元)。
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参加初训救生员(教员)培训减免100元费用。
四、考核发证
培训班结束后初定6月25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由江苏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学员将颁发由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游泳救生员、游泳教员(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如未通过考核需要补考的,需缴纳每项300元补考费用。
五、注意事项
1.请参加游泳(教员)救生员培训的学员自带游泳装备于6月4日上午8点前到镇江市健康路6号,五环大厦5楼会议室报到参加开班仪式,领取培训教材。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人身伤害意外保险;
3.相关表格和培训日程安排,可在bet36365首页_bet36365首页登陆入口网站(体育产业版块)(http://www.jym56.com/)或镇江游泳健身职业技能QQ群(220729643)查阅并下载。
联系人:蒋 伟:13913433525,85019886;
唐忠国:15005287177,85018699。
附件:
1.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审批登记表;
2.2018年救生员技能培训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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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6日